林薄深结束工作后,回到纽约的家中。
家里有一个华裔佣人,林薄深回家时,她正在照顾排骨吃猫粮。
“先生,您回来啦。”
林薄深脱掉身上的西装,递给佣人,卷起了衬衫袖子,道:“你去忙吧,排骨我看着。”
“好的。”
林薄深坐到地毯上,修长手指解开了衬衫上面的两颗纽扣,看起来要比在外面姿态松懈随意一些。
排骨只顾着吃猫粮,不曾蹭到林薄深怀里撒娇。
林薄深微微蹙眉,大手撸了撸它,“猫粮这么好吃?”
排骨吃完后,林薄深两手抱起排骨。
这家伙,这七年里,从一只小奶猫长成了一只又肥又懒惰的老猫。
平时赖在沙发上时,表情像是雍容华贵的老太后。
“喵。”
林薄深看着排骨,道:“我今天又去听她的演奏会了,她很好,最起码看上去很好。不知道她有没有想你。”
“喵。”
林薄深:“如果她再见到你,我就把你还给她,好不好?”
“喵。”
林薄深:“你这么能长肉,可这些年,她怎么还是那么瘦,嗯?”
“喵。”
林薄深微微垂下眸子,有些落寞的开口:“如果还能跟她在一起,我一定喂胖她。”
“喵。”
曾经,默宝喜欢对着猫自言自语。
现在,换成了他,因为这些话,没有诉说对象,只好对着他们一起养的排骨讲。
第二天一早的飞机,林薄深飞回了帝都。
排骨是被托运装回来的,这些年,林薄深把排骨从帝都带去纽约,从纽约带回帝都,早已习惯了排骨在身边。
更是因为,排骨是某人捡来的,只要看到排骨,就会想起她。
平时,排骨黏人的性格,像极了七年前的她。
他去哪里,她都跟着,像个小尾巴一样。
他工作,她就支着下巴在他耳边嘀咕自己被冷落,叽叽喳喳,仿佛有说不完的委屈。
林薄深真的怀念,那段美好温暖的年少时光。
是他,把她弄丢了。
一回到绿城公寓,他抱着排骨站在门口,输入密码时,心里酸楚而疼痛。
这串数字,他牢牢记着,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日子。
门,咔哒一声打开。
七年了,即使之前因为工作关系,回到过帝都,可他从未有过勇气回来看一次。
因为这个小小的公寓里,有与她太多太多的记忆。
玄关鞋柜处,她的拖鞋,没扔,一直留在那里。
洗漱台上,她的粉色漱口杯,与他的蓝色漱口杯,是情侣款。
沙发上,摆着她爱抱的胡巴抱枕。
衣柜里,还留着她好多件当时没带走的衣服。
整个屋子里,满满的,全是她的痕迹。
林薄深站在客厅里,看向书房里,那个空掉的角落,曾经摆着她的钢琴,她就坐在那里练琴,偶尔回眸冲他甜笑。
她坐在沙发上,看着电视剧,啃着薯片,他过去抱她才迫不得已的去刷牙睡觉。
她总是喜欢在他做饭的时候,钻进他怀里捣乱,闹烦了,他把她抱到料理台上,吻到她听话为止。
她每次洗完头,湿漉漉的滴着水,就蹭到他怀里,他像揉小狗脑袋一样帮她擦头发,吹头发。
“作者扣扣:九七二六一四八七六。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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