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柳白书来说,带队警官更像歹徒。
“司马清,你号称银衣捕快。”
柳白书望着不远处的带队警官,嘴角勾起一抹讥嘲:“把老子追了上千公里,结果怎样?你只是让我几天没睡觉,皮毛却是半点无损,我却撂倒你们不少人,司马清,今天之后你银衣捕快的牌子怕要摘掉了。”
“靠!今天还真热闹。”
陆猛微露兴奋:“屈手可指的银衣捕快也露面了。”
每一个行业都有一小撮人站在金字塔上面受人敬仰,银衣捕快就是华国警队中精英的精英,获得这个称号的人需要参考破案率,群众口碑和每年的比武成绩,还要连续参考五年再做出综合定夺,难度相当的高。
整个华国不过有十人享受这个荣耀,比他们更厉害的就是神龙不见尾的金衣捕快,那是华国的三大神捕,警界的不朽骄傲,不过他们只存在于传说中,现实并没有人知道他们身份,甚至连他们面貌都不知道。
传闻那是保护他们的需要,因此银衣捕快已算霸道。
赵恒闻言也是掠过一抹讶然,但很快又恢复如水平静,此时,司马清握着警枪踏前一步,脸上流露一抹决然气息:“柳白书,废话少说!你今天只有一条活路和一条死路,投降,活!顽抗,死!没第三条路!”
“我劝你最好投降!”
他厉声喝道:“负隅顽抗,脑袋不保!”
“砰!”
一记枪响!柳白书脚步错开转动着白衣女子时,抬手一枪就向带队警官轰去,毫无征兆,却更现杀意盎然,在全场身躯巨震时,司马清却一骨碌翻滚了出去,子弹落在他原先站立之处,石屑四溅却没伤到前者。
司马清半跪在地,枪口直指柳白书。
周围村民讶然不已,这司马清比豹子还敏捷。
他的躲避也让赵恒和陆猛眼睛微亮,倒不是两人感觉他身手精湛,而是对他的动作饶有兴趣,能够在开枪前躲开还攻守得当,这套动作相当实用,两人都是天赋极高且好学之徒,所以心领神会吸收对方的优点。
“有两下子!不愧是十大银衣之一。”
柳白书一枪没有击伤这个难缠对手,立刻把白衣女子转到自己身前做护盾,接着又是砰的一声,他把一名想要偷袭的警察打倒在地,子弹洞穿警察的小腿后钉入草地,伤口淌出血迹,随风飘洒,显得触目惊心。
在警察闷哼时,柳白书再度狰狞吼道:
“谁再玩阴的,老子一枪毙掉北家千金。”
他的威慑让警方彻底不敢乱动,随后歇斯底里的吼叫:“老子背负这么多人命,又劫持了北家千金,就是十条命十颗脑袋也不够你们肆虐,所以老子绝不会投降,要么放我走要么同归于尽,你们别无选择。”
他这番话很痛快地承认劫持北如烟的后果,谁都知道华国北家是何等厉害的家族,柳白书现在拿北如烟来保证自己安全,无论对峙最后是伤是活都难逃北家追杀,他的未来相当堪忧,但也点明他准备鱼死网破。
警察枪口低垂,脸上神情复杂。
司马清也是眉头紧皱:这红榜第一人实在疯狂。
枪声不仅让警察头皮发麻,也让陆庄的猎犬四处狂吼,一时之间颇有鸡飞狗跳态势,被赵恒拉住的陆猛嘴角望着柳白书勾起一抹淡淡讥嘲,不易察觉的冷笑一声:“妈的!就知道吹!剩下一发子弹还在吹。”
接着他向赵恒开口:“哥,他枪里就一发子弹了!”
从小自称军神的陆猛拍拍胸膛:
“咱们联手干他,那是分分钟的事。”
赵恒没有回应蠢蠢欲动的陆猛,只是眯起眼睛扫视不远处的光头男子,他看见柳白书的衣服已泛出白白盐渍,可见追击过程中耗损掉不少体力和水分,而且柳白书瞥过手中短枪时微微紧张,显然子弹只有一颗。
最后一颗子弹,那就等于没有子弹。
{飘天文学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,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