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子一直面带微笑,但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。
娘咧,老子不是来泡妞的么?怎么泡着泡着就把人泡睡了?
现在不是慢慢培养感情的时候,魏见凌与贺修暗通款曲眉来眼去,若是仍没有人替自己牵线,恐怕鹿山白果这块肥肉就要拱手让人了。
玉龙轩走的是传统商业模式,受众多是普通百姓,云顶楼则不然。购物中心定位为综合体,最大的盈利群里便是有钱人。如果没有能拿得出手的品牌,谁会甘心的往外掏银子?
就在胖子抓耳挠腮,不知道怎样才能让那扇正在闭合的门稍微延续一时三刻之时,一阵悠扬的歌声响起。
“自从在相思河畔见过你,就像那微风吹进我心里,我要轻轻滴告诉你,不要把我忘记——”
伴着醉人而有磁性的声音,唐安缓缓走来,每一步都踏着乐点,借着皎洁的月光,说不出的潇洒出尘。
能给柳倾歌和声,唐安的歌喉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,一《相思河畔》,瞬间打破了程采和左右为难的窘境。
贺灵一时之间被乐声感染,竟然怔住了。
说到底,她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,对新奇的事物没有丝毫抵抗力。以往跟随贺金禄听的都是一些老掉牙的戏曲,何时听过如此清新又朗朗上口的曲调?
只是这歌词…未免太直白了,听听都让人觉得脸红心跳。
“我愿变成神话里你爱的那个仙子,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。你要相信——相信我们会像神话故事里,幸福和快乐是结局。”
话音刚落,又是一曲跟上。唐安唱的深情,却不着痕迹地白了程采和一眼:他妈的,若非这死胖子不争气,老子何苦深更半夜玩串烧?
贺灵嘴角扬起一丝弧线,笑盈盈地看着不断走近的小书童,似乎充满了好奇。
哪个少女不怀春?哪个少女没梦想过白马王子?虽然一身下人服的唐安和脑海中的完美男人形象差距太远,但好在有程采和。在胖子的陪衬之下,唐安的形象立马跃升到超级帅哥的行列。
幽静的宅院,遍地的鲜花,一曲动人的歌谣飘荡,不知不觉飘进少女的心扉。连那月儿听到这些动人的情话,都似羞红了脸。
贺灵发现,自己的心跳竟然变快了,脸上火辣辣的,一双美眸渐生迷惑,暗道这是怎么回事?
唐安的歌声缓缓飘散,微笑着看着贺灵:“这我们少爷亲自创作的《相思河畔的神话》,不知道灵儿姑娘喜不喜欢?”
“嗯。”
贺灵乖巧的点点头,可想起歌词太过大胆,又赶忙红着脸摇了摇头,那矛盾的模样可爱极了。
“不…不错!”程采和打蛇随棍上,挺起胸膛连连摆手:“程某只是略同音律而已,倒是让贺姑娘笑话了。”
贺灵虽然单纯,却也不傻。看程采和一肚子草包的模样,必然谱不出如此优美的旋律。可他居然能坦然地接受别人的劳动成果,真是讨厌!
反观这小书童,竟把自己的辛苦创作拿出来与自家少爷分享,真是有情有义,义薄云天。相比之下,贺灵竟越看唐安越顺眼。
“你…是唐安唐公子吧。”
贺灵弱弱地说道,眼睛死死盯着脚尖。白天在鹿山后院,这个敢于和父亲据理力争的小书童就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父亲嫌他身份低微,不愿意和云顶楼谈生意,甚至还提出了让他夺得那鹿山诗会头筹这种苛刻条件,可这小书童依然毫不畏惧,一口答应下来。
这般有情有义、不畏权势的人,竟然只是个书童,实在是可惜。
唐安奇道:“咦,贺姑娘认识我?”
“嗯…白天的时候,蓝姐姐介绍过你。”贺灵勇敢地抬头看了他一眼,见他饶有兴致地看向自己,又赶忙把头低下,只觉得心跳的更快了。
“原来如此。”唐安点点头。既然认识自己,那剩下的就好办了。
“灵儿姑娘,你毓秀于心,气质空灵,恰好应了名字中的‘灵’字。依唐某看,那朵花更适合你。”
唐安微微一笑,冲着花圃中一朵洁白傲岸的百合指了指,信步跨过栏杆将花折下,塞到了程采和手里。
胖子会意,装模作样的把花往贺灵手里一递:“不错!百合百合,百年好合,我看再适合不过了。”
唐安掐死胖子的心都有了,好合你妹啊!
贺灵红着脸接过花来,眼睛却偷偷瞥向唐安,倒是把程采和当做传情的信使了。
唐安咳嗽一声,替胖子圆场道:“所谓‘鲜花配美人’,这百合素称‘云裳仙子’,外表高雅纯洁,配灵儿姑娘简直是相得益彰。百合寓意‘百事合意’,唐安仅祝灵儿姑娘事事顺心如意。”
他娘的,这小子泡妞果然有一手!程采和不甘被抢了风头,踏前一步道:“不错,唐安要说的,就是我要说的。”
“谢…谢谢两位公子。”
贺灵闹了个大红脸,一颗芳心砰砰乱跳。一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富家千金,加上性格腼腆害羞,致使她对男女之事懵懵懂懂。长到这么大,除了贺修之外再没接触过几个男孩子,何时听过这些甜言蜜语?两只手握着鲜花,低垂着脑袋,看起来局促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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