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耐冷得像杨万里笔下的放闸老兵,可以“一丝不挂下冰滩”;林雨翔离这种境界只差一点点了,竟可以挂了几丝在街上睡一个晚上。雨翔是在凌晨两三点被冻醒的,腰酸背痛,醒来就想这是哪里,想到时吓一跳,忙看手表,又吓一跳。两跳以后,酸痛全消,只是重复一句话:“完了,完了!”他当学校要把他作逃夜处理,头脑发涨,身上的冷气全被逼散。
学校是肯定回不去了。林雨翔漫无目的地瞎走。整个城市都在酣眠里。他觉得昨天就像一个梦,或者真是一个梦,回想起来,那一天似乎特别特别长,也许是因为那一天在雨翔心上刻下了几道抹不去的伤痕。当初拼死拼活要进市南三中,进去却惨遭人抛弃,人在他乡,心却不在,雨翔觉得自己像枚棋子,纵有再大抱负,进退都由不得自己。
雨翔的那一觉仿佛已经睡破红尘,睡得豁然开通--这种红尘爱啊,开始总是真的,后来会慢慢变成假的,那些装饰用的诺言,只是随口哼哼打发寂寞的歌(意引自孟庭苇《真的还是假的》)。
雨翔看到了这一点后,爱情观翻天覆地。以前他想Susan,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剧中人去想;现在爱情退步了,思想却进步了,想Susan时把自己当成局外人,而且还是一个开明的局外人--好比上帝看人类。他决定从今以后拒绝红颜拒绝红娘拒绝红豆--雨翔认为这是一种超脱,恨不得再开一个教派。
这样,他便想,Susan现在应该睡着了吧,也许在做梦,梦里应该有那位理科天才吧,反正一切与他何干?
然而有一种事与林雨翔有天大的关系--今天--是昨晚他千真万确逃夜了,虽然是无意逃夜,但事态还是很严重,弄不好会被学校处分。
边走边唱,边唱边想,竟到了一条铁路旁,路灯在这里消失,气氛有些阴森吓人。那条铁路中间一段在光明里,两头延伸处都扎进了黑暗,四周就是荒野,天色墨黑,身心缥缈。
静坐着,天终于有一些变灰。两三辆运货的卡车把夜的宁静割碎,驶过后,周边的夜都围挤着,把方才撕碎的那一块补上--顿时,雨翔又落入寂静。
过了几十分钟,那片变灰的天透出一些亮意,那些亮意仿佛是吝啬人掏的钱,一点一点,忽隐忽现。
卡车多了一些,远远地,两道刺眼的光。夜的深处鸣起一声火车汽笛,然后是“隆隆”的巨响。雨翔自小爱看火车开过,再一节一节数车厢,想像它要往哪儿去;那声音填充着雨翔的期待。不知等了多久,火车依然没到,“隆隆”声却似乎就在身边。不知又等了多久,终于瞥见一束光,亮得刺眼。庞大的车身风一样地从雨翔身边擦过,没留意到它有多少节,只听到它拖着一声长长的“呜--”,就这么不停留地走了。
雨翔的注意力全倾注在火车上,缓过神发现天又亮了一点,但也许是个阴天,亮也亮得混混沌沌。路上出现了第一个行人,雨翔欣喜得像鲁滨逊发现孤岛上的“星期五”,恨不能扑上去庆祝。他觉得看见人的感觉极好,难怪取经路上那些深山里的妖怪看到人这么激动。
天再亮了一截,身边也热闹了,大多是给家人买早点的老人,步履蹒跚,由于年久操劳,身子弯得像只虾。雨翔看见他们走如弓的样子,奇怪自己心里已经没了同情。天已经尽其所能地亮了,可还是阴沉沉的。雨翔怀疑要下雨,刚怀疑完毕,天就证明他是对的。一滴雨落在雨翔鼻尖上,雨翔轻轻一擦,说:“哎,小雨。”雨滴听了很不服气,立即呼朋引友,顿时雨似倾盆。
林雨翔躲避不及,陷在雨里。路人有先见之明,忙撑起伞。然而最有先见之明的是林父,他早在十七年前就料定他儿子要淋场大雨,恐人不知,把猜想灌输在名字里。林雨翔有淋雨的福分却没有在雨中飞翔的功能。他在雨里乱跑,眼前模糊一片,好不容易有一个来不及躲雨的车夫,同命相怜,让雨翔上了车。
淋透了雨的人突然没有雨淋也是一种折磨,身上湿漉漉的衣服贴着肉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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