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杰和叶世宽二人的伤早已好了,不过即便如此,他们还是耽误了新式的操练,好在他们是掷弹兵,倒也没有受太多的影响。
从前在镇国新军之中,掷弹兵是人人称羡的对象,毕竟拿着手雷到处挥舞,在他们看来,绝对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,可是现在,许杰和叶世宽反倒开始羡慕起那些火枪兵了。
他们不是没有见识过火铳,在这正德朝里,火铳的存在,在很多了解火铳的人来说,某种程度就是个笑话,射程近,精度低,装填麻烦,而且还他娘的容易炸膛,人没杀到,自己可能就先把自己给炸了。
可是镇国新军的步枪不同,那些火枪兵手中的步枪简直就像是艺术品,钢结构的枪管,光可鉴人,每一个构件连接在一起,没有丝毫的突兀,弹仓便是一个子弹大小的凹槽,而且不必去上火绳,完全用击锤自动击发,便连枪柄,用的乃是桃木,摸上去很舒服厚实。
子弹用的是米尼弹,一种很容易生产的子弹,据说工坊现在,一日可以产出五百枚,它并非是空心的弹药,其实与铅弹的弹丸没有什么分别,却因为子弹头之后是用易燃物相连,而且因为密封性极好,所以射程很远,威力很足。
这些日子,步枪操练,除了队列之外,便是实弹射击,而作为掷弹兵,依旧是持着钢矛,远战时投弹,近战时作为步卒使用。
此时,叶春秋一声令下,所有人集结在了一起,大家都如常地沉默着,这样的战斗,他们已经经历过太多次,早就习以为常。
只是第一次用步枪作战,许多人依旧心里没底,事实上,即便是叶春秋,心知这步枪威力巨大,可依旧还是有点提心吊胆。
叶春秋比谁都清楚,他们将要面对的,可是真正职业化的军队,他们的实力,从北非到南洋,都已得到过证明,可谓是真正的打遍天下无敌手,而且人数是足足近三千人,这是镇国新军人数的三四倍,一旦产生什么疏忽,可就糟糕了。
叶春秋皱着浓眉,依旧还在等待,他所选取的地点,乃是塘沽至天津城的必经之路,是一片平坦的平原,这里最适合的就是步枪的使用。
足足等到了正午,就在所有人都有些焦躁的时候,突然,远处一匹快马出现在了地平线上,那快马驻足不动,叶春秋忙是举起望远筒,朝那地平线的黑点方向看去。
从望远筒里看到,那是一个佛郎机人,腰间悬着一柄马刀,骑着的应当是随船而来的阿拉伯马,显得极为高大神骏。
朱厚照在一旁,焦急地夺过了叶春秋手上的望远筒,道:“给朕看看。”
朱厚照飞快地举起了望远筒,便看到了那个佛郎机的伺候,却与此同时,对方竟也在用望远筒朝他们这边看来,朱厚照禁不住道:“这就是佛郎机人?也没有什么三头六臂……他敢窥看朕……胆大包天。”
低声地咕噜了一阵子,对方便打马撤回了。
显然佛郎机的斥候已经察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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