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欢喜摇摇头:“没有。”
老头咧嘴笑了笑:“有这么一本书,叫做《清稗类钞》,是关于清代掌故遗闻的汇编。其中有这么一则故事。”他抬起眼皮来瞥了季欢喜一眼,季欢喜心下忽然怔了一下,觉得那明明是一双很浑浊的眼睛,刹那间眼神却十分清明。
他很快垂下眼睛,继续讲道:“乾隆年间,长沙的集市中有两个人,牵着一条狗来卖艺,那条狗比一般的狗稍微大一些,耳鼻像人,但全身上下长满了犬毛,能说人话,还能唱各种小曲,于是围观的人堵得水泄不通,争施钱以求一曲,那二人挣了个盆满钵满。”
“县令荆某路过,看到这幕景况,觉得不对劲,把那二人押回县衙,一番严审才搞明白,原来那似人似犬的怪物,是用三岁幼童做成的。他们先把拐来的孩子用毒药‘烂其皮,使尽脱’,然后将狗毛烧成灰,敷在孩子血肉模糊的身体上,‘内服以药,使创平复,则体生犬毛,俨然犬也’。”
“荆县令听得毛骨悚然,然而再审下去,人贩子的供词更加触目惊心:‘此法十不得一活……所杀小儿无数,乃成此犬’。也就是说,那个已经变成‘人犬’的孩子,只是无数个遭到剥皮的孩子中,侥幸活下来的一个。”
季欢喜穿着厚重的棉衣,此刻却觉得仿佛身数九隆冬里,一股寒意顺着脊椎直冲了上来。身前人来人往,她独立其中,肝胆皆冰雪。
她站在那里,似乎仍觉得不可置信,然后忽然一下子转过身,双手扶着窗台,俯身干呕了起来。
她脑子里控制不住地去想那个场面,那个被造出来的……怪物。胃里不断地向上涌,她好容易止住干呕,气息喘不均匀又开始咳嗽,直到最后眼泪都溢了出来。
流出的眼泪有些源于生理,有些源于同情,和刻骨的……恐惧。
周围路过的人都有意识地避开了她,以为这是个在路上犯病的女人。她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半张脸,眉心一片雪白。倒是那个老头毫不在意,仿若未闻,专心致志地吃着手里的饼干。
“为什么……”季欢喜咳的太狠,一发声嗓子都哑了,“为什么要做这种事。”
“不是在故事最开始的时候就讲了吗?”老头声音平静,觉得这事儿理所当然,“因为钱啊,一个小孩而已,随手牺牲掉,你知道能挣多少钱吗?有些人老老实实工作,辛辛苦苦一辈子,也赚不来他们短短几天赚的钱。小姑娘,我看你也是家里好好养着养到这么大的,大概没吃过没钱的苦,所以不懂钱的重要。”
“不是的……”季欢喜哽咽着,“我就算是穷死,也不可能做这种事。”
老头把饼干都吃干净了,又仰头把碎屑倒进嘴巴里,将两个指头舔干净了,边往裤子上擦了擦手,边站起来扛起编织袋。
“小姑娘,我觉得你这人挺好的,所以多说一句。”
“这世上,妖魔鬼怪可怕,但是人心歹毒,论起来,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