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日黄昏,岳鹏举已经率人深入了小城。
张弦说:“这是刘豫刚占领的地盘。一切需小心行事。探子已经打探到,刘麟近日攻击刘光,刘光溃逃,有迹象表明,四太子金兀术就在这附近。”
岳鹏举沉思一下:“金兀术此人喜风雅……”
张弦立刻明白过来,此是著名的风景小镇,叫做“红叶镇”,很有南方风情。所以,刘麟大军皆驻扎在此。这里曾有专门的知府把守,失陷后,连带知府,一干人马全部投降了金国。金兀术喜好南朝风物,又仗势军多人胆大,估计一定会在这里停留。
四周再无任何蛛丝马迹,岳鹏举断定了此地,便决定铤而走险,如果再追不上妻子,只怕就会被带出边境了。此后,要想去金国救人,那是难如登天。
众人都是商旅模样,在僻静处下马,然后抄了一条秘密的小道,绕道进了小城,此是,天色早已黑尽,爆竹的声音也十分零星了。
前面,就是曾经的知府府邸,门前亮着一盏大大的红灯笼。
众人并不走门口,奔了背后,是一片繁茂的树林。
树林里贴着高高的围墙,能听到隐约的歌舞声。
战士马前半死生,将军帐下犹歌舞,哪里皆然。
岳鹏举做了个手势,独自跃上墙头,只见一个打更的更夫提着灯笼走过,喊一声:“天干物燥,小心火烛……”
岳鹏举待他走开,不一会儿,一个捧着酒菜的仆人匆匆而来。
岳鹏举闪身一把捂住他的嘴巴,他手里的食盒来不及掉在地上,已被拉到了树林里。
岳鹏举扣住他的罩门,低声问:“四太子金兀术是不是在里面?”
那仆人点头如捣蒜:“是是是,小人就是替他送酒菜的。”
岳鹏举心里有了底,在他嘴巴里塞了布条,藏在隐蔽处,翻身出了城。
城墙下,众人早已整装待发,黑衣劲旅,提着明亮的大刀长枪。
岳鹏举一点头,张弦一吹口哨,十七骑快马飞速地冲过来。
门口,大火忽然熊熊燃烧。
守卫的士兵大惊失色,立刻开了门,大喊:“来人,救火……”
喊声刚落,西北角和东北角,同时燃起熊熊大火,几乎照亮了半边天空。放火的人用的是一种特殊的点火材料,而今日雪又停了,火势一起,浓烟滚滚……
众人慌成一团,只见左侧,一队黑衣骏马飞骑本来,腰上佩刀,用的却全是清一色一丈开往的长枪,挑刺拔杀,几乎所向披靡……
……
刘麟率领的这支队伍相当一部分是契丹的降将,可是,精军都调集到了前线跟刘光的部队交战,留下护城的便是老弱病残。
刘豫本就是守一孤城守不住便弃城投降,后来机缘巧合做了儿皇帝,这几年经营下来,大肆搜刮民脂民膏,弄得民不聊生,所辖的人民固然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,如今对于初占领的土地,更是如大风刮过,所搜刮的残酷,与金军并无差别,而里面的士兵,更是良莠不齐,许多都是临时抓来的乡民,也没经过多少系统的训练。
刘麟也是个庸将,太子领军,交手刘光不过是瞎猫遇到死耗子,却以名将自居,飘飘然,更不约束属下。
因此,城里四处一纵火,流乱四起,将领先是令人去救护仓库、衙门,到后来,知州府自己都燃烧起来,才发现事情大了。
就在众人慌成一团之时,以岳鹏举为首的人马已经横冲直撞地杀将进来。本来,他派人在几处要害地放火吸引大军的注意力,可是,随后,只见城里四处火起,显然是另有人在纵火。此时,无论是哪一方的势力,对自己都是好事。他心里一喜,更是所向披靡的杀将过去。
老弱守军本就不堪一击,又见火光冲天,外面有大量的敲锣打鼓声和烟尘的声音,乱成一团,不知敌人有多少。
军营里的事情,只要有一个人率先投降,其他人立刻就会效仿。这支守军,也不知谁先撤退,余下人根本无心抵挡,且战且退,甚至根本就不迎战,岳鹏举几乎没有遇到多少抵抗,就一路直接杀到了府邸。
他已经打探清楚,金兀术住在刘麟特意安排的宅第里,那里是知州府的后花园,这些天,正在和歌姬舞姬快活。
他率人一路冲杀过去,此时已经抱定一个念头,今日无论如何要拿下金兀术,否则,妻子必将永无宁日。
金兀术自己留有一千精骑在城外护营,但他自持艺高人胆大,加上交战多年,对宋军的秉性知之甚深,绝不会主动前来挑衅,尤其刘光溃逃,此处已经没有像样的宋军力量,所以,十分放心地在知州府天天纵欲快活,又加上几名可心可意的美女的刻意逢迎,只觉得此地快活似神仙。
他最初看上蝶舞,宠爱异常,但又觉得雾儿更甚一筹。可是,两天下来,便觉雾儿不如蝶舞乖巧谄媚,也说不出那么多逢迎的话,很快,对雾儿就嫌弃起来,连ooxx也提不起什么兴致。雾儿本是一鸣惊人,没想到如此之快便被嫌弃,可是她出身风尘,既然侍寝了四太子,也没有其他选择,只好呆在府邸,但想起就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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